请求帮助
留言内容

留言者:匿名
留言需要审核才能查看
来自: 61.181.227.36 留言时间: 2007-6-21 14:51:24
 深圳GOOGLE排名075582143660
留言内容

留言者:匿名
留言需要审核才能查看
来自: 58.61.131.79 留言时间: 2006-11-16 11:52:41
 外商独资转二人中外合资
留言内容

留言者:匿名
我这是一家外商独资有限公司,现要转让百份之五十股份,变成二人中外合资公司,不设董事会,应怎么申请,签合同,制作章程。哪一方做董事长和执行董事。二人可不可以具有相同的权利
来自: 61.134.9.37 留言时间: 2006-9-8 17:25:27
回复内容   您好,你所提出的转股问题,请参阅本网站“外资法”栏目《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》,其中有具体的程序规定。需要重点提醒的有以下几个问题:
  一、按现行《中外合资企业法》,中方股东应为“公司、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”,因此如果原股东拟转股给中国自然人,存在法律障碍;
  二、按现行《中外合资企业法》及其实施细则,应设董事会,而未规定可以采用简易的“执行董事”方式,董事人员不少于3人,董事任期法定4年,但可以不设股东会、监事会;
  三、需签订合同,重拟章程,重新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,并作工商变更等。
  本站在外商投资领域拥有丰富经验,可为贵司提供相关法律服务,如有需要,请进一步联系。
回复:e-lawyer 回复时间:2006-9-11 0:17:37

 共有3条留言 当前页1/1 首页 上页 下页 尾页 转到第
 
发 表 留 言
是否公开 公开 不公开
留言主题
留言内容
(不超过800字)
当前表情
用户名: 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| 注册
验证码: (请输入四位验证码,在输入法处于半角英文状态时输入)
 
 
设为主页  |  收藏本站 | 友情链接 | 联盟网站 | 管理登录